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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同时应具有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2、在全国中学生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3、入选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英才计划”),被推荐参加相应的英才计划学科论坛;
4、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备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取得过显著成绩,且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名额93个,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
三、选拔程序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2、考生于2017年4月9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个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9日截止,以收到为准)。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5月1日—14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4、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面试为辩论式小组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探究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思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分“笔试+面试”、“仅面试”两个序列根据相关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其中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6、我校公示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及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
2、资格生高考录取
1)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专业录取原则:按学校或按专业群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专业群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按专业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即可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3)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均为物理。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7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9日前
2、接收材料:2017年4月9日前
3、初审结果公示:2017年4月30日前
4、网上缴费:2017年5月1日—14日
5、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2、我校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4、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的审核、测试与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3602591,邮箱jwjcsj@ustc.edu.cn。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表1 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通信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理科 | 2 | 通信工程学院 | 信息工程 | 理科 | 3 | 通信工程学院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理科 | 4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科 | 5 | 电子工程学院 | 信息对抗技术 | 理科 | 6 | 电子工程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7 | 电子工程学院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8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9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10 | 计算机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理科 | 11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12 | 机电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理科 | 13 | 机电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科 | 14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15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16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17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18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电波传播与天线 | 理科 | 19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2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2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统计学 | 理科 | 22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理科 | 23 | 微电子学院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24 | 微电子学院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理科 | 25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理科 | 26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技术 | 理科 | 27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28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科 | 29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空间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30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理科 | 3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信息安全 | 理科 | 32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网络工程 | 理科 | 3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理科 | 3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文科 | 35 | 人文学院 | 哲学 | 文科 | 36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3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科 | 38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科 | 39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文科 |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自主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三、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下表所示。
表2 全国决赛及省级赛区竞赛列表
全国决赛名称 | 省赛区竞赛名称 |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者(注:此类考生限报我校文科相关专业)。
温馨提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完整版自主招生内容,请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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